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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1-16 来源: 研究生院

中国水科院是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是国家级综合性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心。从20世纪50年代起,本院开始研究生教育培养,是国务院学位办首批授予的“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培养单位。现有4个国家级研究中心、9个部级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部级重点实验室、36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共1.8万余台(套),实验室等科研办公面积达36万平方米。研究领域覆盖水文水资源、水环境与生态、防洪抗旱与减灾、泥沙与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力学、岩土工程、水工结构与材料、工程抗震、水力机械与机电、自动化、工程监测与检测、遥感技术及应用、水利史与水文化、牧区水利等18个学科、93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导师共计31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7人、硕士生导师20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1个。现有在读国内和国际研究生500余人。良好的科研条件和优秀的导师队伍将为研究生教育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欢迎有志于水利水电科学研究的优秀学子报考中国水科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技术研发的基础理论、前沿探索和应用推广等方面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层次学术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国家计划招生人数为68人(含联合培养计划6人),具体招收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总人数是根据教育部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在学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四、报考方式及条件

(一)报考方式:公开统一招生考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境外硕士未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考;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③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排名第1或第2),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或三等以上的奖励(作者排名前5)。报考后证件查验时须交验论文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3.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

6. 硕士所学学科、专业属于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

五、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或录取,相关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bsbm,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纸制材料:

(1)网报时下载填写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部门盖章);网络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不需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2)两位专家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内容可打印,签名需要专家本人手签);

(3)硕士课程成绩单(须盖院校公章方为有效);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果和论文摘要;

(7)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请在身份证空白处写明用途“此复印件仅用于博士生报名”)及近期免冠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照片应与报考登记表所贴照片与备用照片为近期(6个月以内)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且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

(8)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若无第(8)和第(9)项,可不提供。

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3)、(6)项材料,但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呈交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和已经学习过的硕士课程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新主楼研究生院604室;

接收人:中国水科院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填写“报考意见”时,①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即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注明“同意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非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凡签署劳务合同的考生须由档案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余考生由档案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③应届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0日下午5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请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初试资格。

(二)与单位有服务合同的考生需征得单位同意,如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等事项发生,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信息是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上报录取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涂改。

*未按规定报名,以及不符合《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4.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将依据考生寄送的纸质版原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关注本人提供的邮箱,通过邮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初试。

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水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请查看导师联系方式,登录我院培养单位网站查询。

六、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3年2月8-9日(暂定)。

3.初试科目:外国语、数学、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初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详见网站有关通知。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复试

1.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我院2023年复试时间为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各单科成绩和总分均设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院内专业之间调剂可行性的基础上,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等将在网上通知。

2. 复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外国语水平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具体形式和内容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考科目考试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八、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日期关注相关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3。

我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复试专家小组将综合考虑考生总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及院内专业之间调剂可行性,推荐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考生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水科院,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须与中国水科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一)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四)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但所报考导师已录满,或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且顺位候补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以上均须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协商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如考生不愿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或未录满的导师均不同意录取,则不予录取。

十、监督机制

我院监审处将参与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10-68781830。

十一、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人/年。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行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内容详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

我院对新入学博士生设有入学新生奖励,奖励范围包括院统一命题成绩的总分在已录取考生中排名前3名的学生,且综合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实行一次性奖励。

我院将参照相关院校,继续完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二、与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生

我院2023年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报名工作,以联合培养高校的博士生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准,我院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高校的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等事宜。

报考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天津大学的报考时间选择与我院联合培养的导师进行报名。

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其报考和录取工作仍在我院进行。

十三、就业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中国水科院研究生院604室研招办;

招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E-mail:skyyzb@iwhr.com。

十五、其它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导致的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是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4.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301;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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